人见人恨

December 10, 2007

Consumer Reports National Research Center基于自己的调查说,移动运营商是全美最遭人恨的企业。

调查报告将在 2008 年的 Consumer Reports 中刊出。他们的取样对象是全美 20 个大城市的 47000 人。少于一半的人对运营商完全或非常满意,这种行业的这种比例是 Consumer Reports 6年来骇人听闻的最低。

这批伟大的新时代公司是从前辈电话公司,有线电视和银行业手中勇夺最X头衔的—-当然,他们很多本身就来自那些老不死的固话运营商。过半的老美手机用户觉得运营商讨厌,这其中,很不好意思,Sprint 最之。签约 ATT 的 iPhone 用户最 happy。

在运营商的斑斑劣迹中,最为人诟病的是无穷无尽无法理解的条款,运营商们极尽迷惑与虚与委蛇之能事对用户进行坑蒙拐骗雁过—-雁还没过—-毛就拔光了。只要掏了钱钱的主儿,他们就再也不会有心思搭理,用户们总是被绑在签约条款下,好像是自己欠了运营商,而不是运营商该为自己服务。

虽然他们在中国的冒牌儿同行不这么看,可素来标榜自己绿林好汉的美利坚议员们似乎打算对如此的不公下手了,运营商狡诈的条款和收钱之后肆意的滥用行为在太平洋两岸都是存在di。正在酝酿的法案 The Cell Phone Consumer Empowerment Act 中,运营商对结束服务的用户收取昂贵费用将被视为非法—-我们期盼这位明尼苏达的女议员到中国来坐坐/做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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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 comment

这回中国移动有借口了,因为也有了“国际惯例”

by Faceker on 2007-12-10 at 9:34 pm. #